皇極經世觀物外篇衍義
觀物外篇卷五,卷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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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極 乾元 兩儀 |
四象
五行 八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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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1.1 觀物外篇衍義卷五 欽定四庫全書 ◎古之言天有三家,曰宣夜曰蓋天曰渾天,宣夜之學[4/127] 人謂絶無師法,蓋天之學惟唐一行知其與渾天不異,蓋天之法如繪,像止得其半,渾天之法如塑像能得其全。堯之厯象日星蓋天,法也,舜之璇璣玉衡渾天,法也。渾天密於蓋天,創意者尚畧述作者愈詳也,宣夜人雖非之竊謂作者不無所見,但論述者失其本㫖爾。郄萌記曰日月衆星自然浮生虚空之中,其行其止皆須氣焉。虞喜曰天確乎在上有常安之形數語皆有意義,而恨不究乎終始。蓋河圖之數戴九履[5/127] 一,一起于下是為坎水,天象之始也;九窮于上,是為乾金,天象之成也。故坎水柔動而乾金堅凝,動脈滋生而腦精安靜。虞喜謂常安之形者北極不動之義,天之頂也。郄萌謂日星浮於虚空行必須氣,此則東西運轉氣即天虚即氣也。雍曰望之如倚蓋,此兼取蓋天之説也。其曰地東南下西北高者天圓如虚毬,地斜隔其中,西北之高,戴乎天頂故北極出地才三十六度,愈降而及東南,履乎天末,故南極入地才[6/127] 三十六度,東南多水西北多山其高卑可見矣。地勢本傾峻以其體大,故人居其上而弗覺,西北附實東南面虚,人倚北而嚮南,是以天潛乎北而顯乎南,水發乎西而流于東也。天包地地載天,天地相函以立於太虚之中而能終古不壞,雖其理至妙不可測度,要之不過虚實相依,動靜相養,不即不離,非一非二。故在天成象則在地成形,仰天有文則俯地有理,人能窮此,可以達性命之原,知死生之説矣。 [蓋河圖之數戴九履[5/127]
一;應為洛書之數戴九履 一]
[7/127] 天渾渾於上,而不可測也,故觀斗數以占天也。斗之所建,天之所行也。魁建子,杓建寅,星以寅為晝也。斗有七星,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。 ◎日月五星皆從地道而右行,天道左行以辰為體。辰者無物之氣,不可見也。觀天之行,以斗建而已,斗有七星,天之數也。晝不過乎七分者天數,極乎九而盈于七也。一二三四五由五以前生數十五也,五六七八九由五以後成數三十五也。天數二十有五合之[8/127] 而五十者天之全數,故大衍之數五十也。生數十五其一為太極之體,大衍不用,其十四者七為天之本體,七為日月五星,所以蓍數七七而見於象者止有三十五,名四布四方為二十八,舍一居中央是為北斗,是故數足于十,天得其六,地得其四。天兼餘分盈于七而斗有七星也,北斗七星自一至四為魁,自五至七為杓,魁為璇璣,杓為玉衡,星以寅為晝者中星以寅為旦,戌為昏也。日以卯酉為中則十二分而用[9/127] 七,星以寅戌為限則十分而用七矣。 [大衍之數,另可參閱_11十翼 天行所以為晝夜,日行所以為寒暑。夏淺冬深,天地之交也,左旋右行,天日之交也。 ◎日麗乎天,日行一度為天所轉,故天一日一周,日亦隨之,夏則出寅入戌,冬則出辰入申,春秋出卯入酉,出為晝入為夜,晝夜雖係乎日之出入,而日之出入則係乎天之行,故曰天行所以為晝夜也。日在地下則寒在天上,則暑冬行北陸為寒,夏行南陸為暑,春[10/127] 行西陸、秋行東陸為寒暑之中,故曰日行所以為寒暑也。夏則日行地下淺,冬則日行地下深,天道向南則自深之淺,向北則自淺之深,此天地之交也。或者謂夏則南極仰,冬則南極俯,引人首為喻以為夏淺冬深之説,此不知日有黄道者也。夏至日在午而正于午,冬至日在子而正于子,隨天運而然,故以淺深為天地之交。冬至日起星紀右行而日移一度,天道左旋日一周而過一度,日巡 日朝在東,夕在西,隨天之行也。夏在北,冬在南,隨天之交也。天一周而超一星,應日之行也。故春酉正,夏午正,秋卯正,冬子正,應日之交也。 ◎冬至夜半子時日起星紀日右行一度,天亦左移一度,故夜半日常在子,所以朝必出於東,夕必入於西者隨天之行非日之行也。夏則日行在北,冬則日行在南,日最北去極最近故影短而日長。最南去極最[12/127] 逺故影長而日短,此隨天之交也。日日行行一度天日一周而過一度一星者星之一度也,故為應日之行也。冬至日在子,夏至日在午,春分日在酉,秋分日在卯,天之移也。冬至子時日正在子,夏至午時日正在午,春秋二分日或正于酉或正于卯,東西迭緯,所以冬夏為陰陽之正,春秋為陰陽之交,故曰應日之交也。 日以遲為進,月以疾為退,日月一會,而加半日、減半日,[13/127] 是以為閏餘也。日一大運而進六日,月一大運而退六日,是以為閏差也。 ◎日一晝夜行天一度,月一晝夜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,天運左旋日月右行,月,一月一周天皆為徒行,其及日者在最後之二日半,而常在日之後,故日遲而反為進,月疾而反為退也。日月三十日一會,實二十九日半,故一會而日加半日,月減半日,加半日者日一歲本多於月六日而今又加六日,減半日者[14/127] 月一歲本虧於日六日,今又減六日以所加減積之是為閏餘也。日月一大運,進退十二日得三年一閏,五歲再閏是為閏差也。〈又云一會而月加半日,日減半日。蓋月本得二十九日半,日本得三十日半而皆以為三十日故也〉 日行陽度則盈,行陰度則縮,賓主之道也;月去日,則明生而遲;近日,則魄生而疾,君臣之義也。 ◎日自冬至以後行陽度而漸長,夏至以後行陰度而漸短。雖以陽臨陰為客之禮,亦不敢自肆,此君所以[15/127] 禮臣,夫所以禮婦也。諸厯家説:月一日至四日行最疾,日夜行十四度餘,五日至八日行次疾,日夜行十三度餘,自九日至十九日其行遲,日夜行十二度餘,二十日至二十三日行又小疾,日夜行十三度餘,二十四至晦行又大疾,日夜行十四度餘,以一月均之則日得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也。逺日則明生而行遲,近日則魄生而行疾,有君臣之義焉。故易二多譽四多懼,詩曰被之僮僮,夙夜在公;被之祈祈,薄言還[16/127] 歸。夫婦之禮,君臣之義一也。 陽消則生陰,故日下而月西出也;陰盛則敵陽,故月望而東出也。天為父,日為子,故天左旋,日右行;日為夫,月為婦,故日東出,月西生也。 ◎
初三日,日初入時月在庚上哉,生明見西方;八日為上弦,日初入時月在丁上;十五日為望,日初入時月在甲上盛於東方;十六日將出時月在辛上,戴死魄見平旦;二十三下弦日將出時月在丙上,三十日為[17/127] 晦月與日合在乙上,月本無光借日以為光及其盛也,遂與陽敵為人君者可不慎哉。天左旋日右行,日東出月西生,父子夫婦之道,陰陽之義也,月望亦東出者敵陽也,非常道也。
日月之相食,數之交也。日望月、則月食,月掩日、則日食,猶水火之相尅也。是以君子用智,小人用力。 ◎日月相對謂之望,日月相會謂之晦。日常食於朔,月常食於望,正如水火之相尅,水之尅火,掩而克之,小[18/127]
人用力也。火之尅水必隔物焉,君子用智也。月近日無光為晦,月敵日而光盛為望,然日食於朔,月食於望,乃知小人在外雖盛必自危,而其柔弱狎比之時多能危君,此則慮與不慮之間,所以易戒,履霜而不懼揚庭也。日月一年十二會十二望而有食有不食者交則食不交則不食也,所以有交與不交者日行黄道,月行九道也,亦有交而不食者同道而相避也。〈月行九道詳見唐厯志〉
[19/127] 日隨天而轉,月隨日而行,星隨月而見,故星法月,月法日,日法天。天半明半晦,日半贏半縮,月半盈半虧,星半動半靜,陰陽之義也。 ◎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,月雖行疾然及日而會常在其後,星隨月者見於夜也。一陰一陽之謂道,天法道,故半明半晦;日法天,故半盈半縮。月法日,故半盈半虧,星法月故半動半靜,有一必有二,獨陰獨陽不能自立也。半盈半縮者在陽度則盈,在陰度則縮,半動[20/127] 半靜者緯星動經星靜也。 天晝夜常見,日見於晝,月見於夜而半不見,星半見於夜,貴賤之等也。 ◎天雖半晦半明而晝夜常見,日當晝時必在天上,月當夜時有在地下故半不見,星又不及乎月,貴賤之分,上能兼下,大能包小也。星半見者五緯二十八宿,皆迭見故也。
月晝可見也,故為陽中之陰,星夜可見也,故為陰中之[21/127] 陽。 ◎先天以日月星辰配乾兑離震,日為陽中陽,月為陽中陰,星為陰中陽,辰為陰中陰。月晝可見故為陽中陰,先生所謂以其陽之類故能見於晝是也,星夜可見故為陰中陽,星亦隨月故與月錯綜而互用也,辰不可見故為陰中陰也,辰者天壤也,日月星託焉,辰雖不可見而天晝夜常見,故不用之一者用之所宗也。 [22/127] 天奇而地耦,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,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,觀星而天體見矣,觀山水而地體見矣。天體容物,地體負物,是故體幾於道也。
◎二十八宿以别分野,其餘列星在朝象官,在野象物,故觀星可以知天文,山起西北水聚東南,兩戒三條五嶽四瀆,如肢體脈絡各有倫叙,故觀山水可以知地理,天奇地偶故星一而山水二也,辰者天之體也,土者地之體也,辰者無物之氣不可見以星觀焉,知[23/127] 其廓然,太虚能容物也。土者有形之物可見,以山水觀焉益知其不辭重大能負物也。辰為太虚,土為大物,星與山水有量,而二者無窮,故曰體幾於道也,體幾於道,用通於神。
極南大暑,極北大寒,故南融而北結,萬物之死地也。夏則日隨斗而北,冬則日隨斗而南。故天地交而寒暑和,寒暑和而物乃生焉。 ◎天之陽在南、陰在北,地之陽在北、陰在南。天之南陽[24/127] 在上,故極南大暑見乎地者融而為水,地雖有陰不能伏陽故也。天之北陰在上故極北大寒見乎地者結而為山,地雖有陽,為陰所伏故也。蓋陽性熙其極則融,陰性凝其極則結也。地之南宜寒而下者氣熱,北宜熱而高者氣寒,則從乎天也。地北之陽南之陰,皆伏乎内,故寒暑止從天,若夫水之柔也,以陰不勝陽隨陽而為陽用,故屬陰。山之剛也,以陽不勝陰隨陰而為陰用,故屬陽。形則從乎地剛柔也,氣則從乎[25/127] 天寒暑也。極陰極陽非中和之氣,萬物不生,故為死地。夏至熱極,日自此隨斗而北;冬至寒極,日自此隨斗而南。天地交,然後寒暑和,物乃生,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,此太極自然之理,皇極中庸之道也。 天以剛為德,故柔者不見,地以柔為體,故剛者不生,是以震,天之陰也。巽,地之陽也。〈舊脱誤作震巽天之陽也〉地陰也,有陽而陰效之,故至陰者辰也,至陽者日也,皆在乎天,而地[26/127] 則水火而已,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。陰伏陽而形質生,陽伏陰而性情生,是以陽生陰,陰生陽,陽尅陰,陰尅陽。陽之不可伏者,不見於地。陰之不可尅者,不見於天。伏陽之少者,其體必柔,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。伏陽之多者,其體必剛,是以禦陽而為陰所用,故水火動而隨陽,土石靜而隨陰也。 ◎乾兑離震,天之分,震,陰多陽少,故為天之陰。巽坎艮坤,地之分,巽,陽多陰少。故為地之陽。辰不見者天以[27/127] 剛為德,柔者不見也。石不生者地以柔為體,剛者不生也。震為辰,巽為石,震巽無策者,自乾兑離震配坤艮坎巽而言也。若自乾兑離震巽坎艮坤為序,則乾與巽偶,乾為日,巽當為火,巽之無策又應地火常潛矣,是故巽為石者,坤艮坎巽水火土石,一二三四從地之序也。巽為火者巽坎艮坤、火水石土,五六七八從天之序也。有一則有二,有陽則有陰,天,一也、陽也;地,二也、陰也,故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形者效象,而法[28/127] 之耳。天之至陰,辰也,地效之則有水。天之至陽,日也,地效之則有火。地上皆有質之物,地有是形,天必有是象,如形影之相隨也。陰伏陽而形質生,精之所化,剛包於柔,坎之象也。陽伏陰而性情生,神之所化,虚寓於實,離之象也。故形質可見,陽也,而體魄則是陰也;性情不可見,陰也,而神用則是陽也。陽極生陰,陰盛則還尅陽,陰極生陽,陽盛則還尅陰,大抵陰陽相為生成,相為利害,不兩不致,用也。所以分天分地者[29/127] 以其偏勝而已,是故陽之不可伏者不見于地,而地火常潛。陰之不可尅者不見于天,而天辰不見也。若夫土上有質之物,皆陰伏陽而生,伏陽之少者體必柔,陰不勝陽故畏陽而為陽所用;伏陽之多者體必剛,陰能勝陽故禦陽而為陰所用。水火體柔,伏陽之少者也,故動而隨陽,土石體剛伏陽之多者也,故靜而隨陰也。是故春夏果實體多柔,伏陽之少也,秋冬果實體多剛,伏陽之多也。四月果熟而易爛,陰不勝[30/127] 陽而陽為所用也。十月花開而不實,陽不勝陰而陽不為用也。 陽生陰,故水先成;陰生陽,故火後成。陰陽相生也,體性相須也,是以陽去則陰竭,陰盡則陽滅。 ◎天一生水,陽生陰也,地二生火,陰生陽也,論太極既判之後則陽分陰,若太極未判之前則陰含陽,故易先乾者如夏正建寅,歸藏首坤者如周正建子,此先後天之説也。人生之初,精藏血中,始化曰魄,陽生陰[31/127] 也。既生陽曰魂,陰生陽也。大抵陰陽相生,故體性相須,精魄者體質也,神魂者性用也,虚實相依動靜相養,所以陰盡則陽滅,陽去則陰竭。單豹養内而虎食,其外體既亡,性何以自存。張毅養外而病攻其内,性既亡,體何以自立,故曰有地然後有二,地上之數必起於二也。
金火相守則流,火木相得則然,從其類也。 ◎火尅金故相守則金流,木生火故相得則木然,金流[32/127] 則夫剛而婦順,木然則子盛而母衰,陰性趨下故金流則就濕,陽性趨上故木然則就燥,各從其類也。金木火三方之用也。水土中北之本也,水主初、土主中,水土相資,玄黄相遇,物乃生焉。故一月唯分初中二氣也。 [𤣥:玄。 玄黃:指天地的顏色。玄為天色,黃為地色。指天地。 ] 水遇寒則結,遇火則竭,從其所勝也。 ◎水之氣融而體柔,融為陽,遇寒則結,陰强而勝也。柔為陰遇火則竭,陽强而勝也。泉水不澌,陽之生也。海[33/127]
水為鹽,陰之成也。水能尅火而滅之,力不勝則反竭。天下之理雖有常,然强弱多寡而變焉者,勢也。勢雖不常,亦理之所有也。 陽得陰而為雨,陰得陽而為風,剛得柔而為雲,柔得剛而為雷。無陰則不能為雨,無陽則不能為雷。雨柔也,而屬陰,陰不能獨立,故待陽而後興;雷剛也,而屬體,體不能自用,必待陽而後發也。 ◎陽唱而陰從則流而為雨,陰格而陽薄則散而為風,[34/127] 剛唱而柔從則烝而成雲。柔蓄而剛動則激而成雷,客主後先陰陽逆順不同也。風雨自天而降故言陰陽雲雷自地而升,故言柔剛天陽也。陽必資陰故無陰則不能為雨,陽得陰然後聚而成體也。地陰也陰必資陽故無陽則不能為雷,陰得陽然後發而成聲也,此言陰陽之相資也。雨之形柔也屬陰者本乎天之氣也,陰不能獨立待陽而後興者,天之陰資乎天之陽也,雷之聲剛也,屬體者出乎地之形也,體不能[35/127] 自用必待陽而後發者,地之陰資乎地之陽也,此言陰之資乎陽也。大抵陰陽匹敵,雖曰相資,然陰無能為,必待陽而後有為,君臣父子夫婦之義也。陽來則生、陽去則死,天地間所主者一陽而已矣,故陽一而陰二,陽尊而陰卑也,别而言之則天為陽地為陰,合而言之則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,陰陽氣也,剛柔形也。既以陰陽言天則必以剛柔言地,然地有柔剛天亦有柔剛,所以先生之言錯綜而用之也。風氣也,麗[36/127] 乎陽;雨形也,麗乎陰;雲象也,近乎形;雷聲也,近乎氣。氣皆可以言天,形皆可以言地,自其始而言則風雨為陰陽,雲雷為柔剛,要其終而言則雲雷亦得言陰陽,風雨亦得言柔剛,或由天而地或由地而天,蓋以天地相交上下同用也。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,其得天地之用乎?故乾坤交而為泰,坎離交而為既濟也。乾生於子,坤生於午;坎終於寅,離終於申,以應天之時也。置乾於西北,退坤於西南,長[37/127] 子用事,而長女代母,坎離得位,兑震為耦,以應地之方也。王者之法,其盡於是矣。 ◎乾坤坎離者天地日月也,分則立體、交則致用,故乾坤交為泰,不交則為否;坎離交為既濟,不交則為未濟也。乾位乎巳而為天,生於子者復也,坤位乎亥而為地,生於午者姤也,坎位乎酉而終于寅,月沒則日出既濟也,故先天若無極而有極也,離位乎卯而終于申,日沒則月出未濟也,故後天若有極而無極也,[38/127] 既未濟上下之觀不同,反對卦也,是故既濟或以為未,未濟或以為既,亦各從其所見也。乾坤定上下之位,天地冬夏之時也,坎離列左右之門,日月晝夜之時也,故曰以應天之時,此伏羲之八卦也。若夫文王八卦變易之體,為易之用,為人用者地上之易也。置乾於西北以知大始,退坤於西南以作成物,老陰老陽居無事之地,長子代父,震居東方,主生物之功;長女代母,巽居地戸。包水土之氣;坎離得位,火南水北[39/127]也。兑震為偶,女少男長也;此不通上下,獨以地上八方言之,故曰應地之方也。堯之前先天也,堯以來後天也,後天者效法而已,故地上之易為王者之法也。夫震巽並居者,陰陽相從,同為一用也;震兑為偶,末乃不亂矣,此人易之用,防微謹始之深意也。先天繼坤之後以震,陽自此生以至於乾,即長子代父之義也。繼乾之後以巽,陰自此生以至於坤,即長女代母之義也。代父者復之剛也,代母者姤之柔也,復姤所[40/127] 以為小父母也。乾坤為大父母者生八卦也,復姤為小父母者生六十四卦也。先天之變左之三十二陽歸妹也,右之三十二陰漸也。後天用震兑者歸妹也,巽艮居用中之偏位者漸也,大抵體必有用,用必有體,天地一理聖人一心,是故先天者後天之所自出也。 乾坤天地之本,坎離天地之用,是以易始於乾坤,中於坎離,終於既未濟。而否泰為上經之中,咸恒當下經之[41/127] 首,皆言乎其用也。 ◎乾坤者陰陽之純,分而立體;坎離者陰陽之中,交而致用。陰陽本以坎離而造天地,天地復以坎離而生萬物,文王作後天之易據人所見,自有天地而言故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。上經天道言造物也,下經人道言生物也;上經終於坎離,物生自此而始,以後天生物觀焉,先天造物從可知矣。故中於坎離者天道之既濟,物之所以生也,終於未濟者人道之循環,生[42/127] 之所以不窮也。既濟未濟者坎離之交不交也,否泰者乾坤之交不交也,男女少則為感,長則為常,皆以别者為立體,交者為致用。不易者體也,變易者用也,用而亡體則體弊而用竭,用而存體則體安而用利,二者皆用也,故易主用而言也。 坤統三女於西南,乾統三男於東北,上經起於三,下經終於四,皆交泰之義也。故易者用也。乾用九,坤用六,大衍用四十九,而潛龍勿用也。大哉用乎!吾於此見聖人[43/127] 之心矣。 ◎陽氣生於東北,陰氣成於西南,乾統東北,坤統西南,陽先而下陰也,三者天之用數,四者地之體數,上經起于三,下經終於四。天先而下地也,故曰皆交泰之義也,交者用也,易以用為貴,若無用焉天地徒設矣。乾九坤六大衍四十九皆用也,潛龍勿用復之一也,已見乎用,聖人於此養其用焉,故曰勿用也。易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,天下之故寂然不動,其純坤之時[44/127] 乎,一陽動乎下,已見於感矣,此易之始也。妙哉一乎包四十九而未動者一也,動乎六之下者亦一也,包四十九者寂然不動之一,一之一也,動乎六之下者潛龍勿用之一,二之一也。冬夏至之後各養陰陽四十五日而震巽不用者潛龍勿用之義也,是故一之一者乾坤之太極也,二之一者方州部家之𤣥也,先生所謂無體之一與不用之一是也。 乾坤交而為泰,變而為雜卦也。 ◎[45/127]
交者順也變者逆也,交為泰則變為否,變為雜則交為序也。序卦者六十四卦循行無礙,流通也;雜卦者 [參閱雜卦傳_歸妹,女之終也。未濟,男之窮也。] 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,兑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。頤中孚大小過為二篇之正也。 ◎乾坤坎離不變者也天之質也,震巽艮兑變者也人之質也。上經天道故不變者為之用,下經人道故變者為之用。頤中孚大小過,變中之變者,故為二篇之正也。頤大過肖乾坤故為上篇之正,中孚小過肖坎離故為下篇之正,此後天易也。 [47/127] 易者,一陰一陽之謂也。震兑始交者也,故當朝夕之位;離坎交之極者也,故當子午之位;巽艮雖不交,而陰陽猶雜也,故當用中之偏位;乾坤純陰陽也,故當不用之位。 ◎少男少女為感感或傷於正,長男長女為常常或短於情,是故三十而娶二十而嫁為男女之時,而文王八卦以兑震居東西之中為生成之要也,震居卯,朝之位,兑居酉,夕之位,離居午,日中之位,坎居子,夜中[48/127] 之位,卯酉陰陽初出,震兑少長相遇,子午陰陽正中,坎離中心相與,長女少男非正偶也,然陰陽猶雜或能致用,居東南之偏位者猶有用也,乾坤純陽純陰功成無為,故居西北之偏不用之位也。震陽動而兑陰見故為始交,巽陰伏而艮陽正故為不交,此一節論文王後天變先天八卦之位也。
乾坤縱而六子横,易之本也。震兑横而六卦縱,易之用也。 ◎[49/127]
乾坤縱而六子横,伏羲先天之卦也,故曰易之本。震兑横而六卦縱,文王後天之卦也,故曰易之用,經縱而緯横,經以立體緯以致用,經常而緯變也。六子横者用六子也,震兑横者用震兑也,天地定位體也,山澤通氣、雷風相薄、水火不相射皆用也,後天獨用震兑者地上之易也。蓋南北定位東西通氣,有地之後,天東西運轉,晝夜以生寒暑以成,萬物由此出入死生,震兑居之是為致用之要,故曰歸妹天地之大義[50/127] 也,是故雷風山澤水火之在天地,猶十三卦制作之器,用之在人也,先天之時體皆為用,後天以來用已成體,故在天地者止用震兑而在帝王者止言變通也。 [十三卦制作之器:另參閱11十翼_ 天之陽在南,而陰在北;地之陰在南,而陽在北;人之陽在上,而陰在下,既交則陽下而陰上。 ◎天南高北下,陽在南而陰在北,故先天圓圖位乾於南位,坤於北也。地北高南下,陽在北而陰在南,故先[51/127] 天方圖位乾於北位坤於南也。人之首與心肺居上,故陽在上,足與肝腎居下故陰在下,立體然也。心在上而包血陰實存焉,腎在下而藏精陽實居焉,故既交則陰上陽下者致用然也。伏羲八卦乾上坤下者易之體,身首之象也,文王八卦離南坎北者易之用,心腎之象也,體顯於明用藏於幽。易以乾坤交為泰,不交為否,坎離交為既濟,不交為未濟者體用之中又皆取其用也,故易者用也。 [52/127] 辰數十二,日月交會謂之辰。辰,天之體也。天之體,無物之氣也。 ◎辰有十二,從地數也。無物之氣不可見,因日月之會而見,以不可見故為陰中之陰,天之陰者天之體,天之所以立也,從地數者天之地也。 天之陽在南,故日處之。地之剛在北,故山處之,所以地高西北,天高東南也。 ◎日在南則中,在北則潛,西北多山東南多水。 [53/127] 天之神棲乎日,人之神發乎目,人之神寤則棲心,寐則棲腎,所以象天,此晝夜之道也。 ◎寤則神棲於心,故目用事;寐則神棲於腎,故耳用事;寐無所見,聞聲則覺,乃知耳用事也。晝能兼用耳目,夜不能於目,耳能兼用寤寐,目不能於寐,晝夜寤寐境也,用所行也。耳目視聽神也,用所生也,目神外顯外境也,耳神内藏内境也;外境有蔽故夜則無見,寐則不用;内境無蔽,故兼乎晝夜,通乎寤寐也。夫鼻耳[54/127] 縱而目口横,縱者通用於晝夜,天能兼地也。 雲行雨施,電發雷震,亦各從其類也。 ◎陰陽和則氣烝為雲,澤流為雨,激則光發為電,聲震為雷。和者陽先而陰從之,激者陽盛而陰制之也。 吹噴吁呵呼,風雨雲霧雷,言相類也。 ◎吹為風、噴為雨、吁為雲、呵為霧、呼為雷,此人與天地相類者也,而人有言而天地無言,人有心而天地無心,此又更相為優劣者也,取其裁成輔相則天不若[55/127] 人,及其機巧詐辯則人不若天矣。
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,亦有古今之象。 ◎太極兩儀四象八卦體之四變也,大而天地小而萬物,皆以四變成體。通古今為二用則六變也,古則已過今則見存,由虚入實自實返虚,皆古今也。四者地之體數也,六者天之用數也,四變而十五之數足矣,六變六十三則不盡六十四之一,故物之太極為二之一,在先天圖則剥當陽一,夬當陰一,而祖於乾坤[56/127] 也。 雲有水火土石之異,他類亦然。 ◎水火土石者地之體也,凡物皆具地之體。先生曰水雨霖、火雨露、土雨濛、石雨雹,水風凉、火風熱、土風和、石風冽,水雲黒、火雲赤、土雲黄、石雲白,水雷雲、火雷𧈅、土雷連、石雷霹,故一物必通四象也。髓為火、血為水、肉為土、骨為石,此動物有四象也。液為水華為火枝為土根為石,此植物有四象也。先天論四象而後[57/127] 天論五行者,中虛亦見也。金有五方之金,榖有五方之榖,皆備五行也。果實無辛不受尅也,始淡中酸苦終甘,既不受辛自無鹹矣。人之身液淡血鹹,水也,膽苦火也,肉甘土也,骨堅石也,無辛酸者乃知金木為用,非正體也。 二至相去東西之度凡一百八十,南北之度凡六十。 ◎日春分在西方奎十四度少强,秋分在東方角五度少弱,當黄赤二道之交中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,夏[58/127] 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極六十七度少强,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去極一百十五度少强,去北極一百十五度則去南極亦六十七度少强矣。二至之日東西度相去亦等則大行本無差,惟是冬至日去南極六十七度,夏至日去北極六十七度,行天之高下、行地之淺深不同,故日夜有短長也。曰百八十六十云者舉大凡也。 冬至之月,所行如夏至之日。夏至之月,所行如冬至之[59/127] 日。 ◎冬至之夜如夏至之日,夏至之夜如冬至之日,故日月之行相似,然冬至之夜僅如春秋分之晝者,晝常侵夜五刻故也。日出入之時本有常,所以然者未出二刻半,而明已入二刻半,而後昏爾。 四正者,乾坤坎離也。觀其象無反復之變,所以為正也。 ◎先天以乾坤坎離頤中孚大小過為八正卦者為其爻不變,主天而言也。後天以乾坎艮震巽離坤兑為[60/127] 八正卦者為其數不變,主地而言也。卦猶人然,有德有位,以數為位以爻為德,乾坤坎離德與位皆不變者常也,其變則在乎交卦否泰既未濟是也。若乃震巽艮兑,德變而位不變,其交之用則在乎咸恒損益矣;頤中孚大小過,位變而德不變,其交之用則在漸歸妹隨蠱矣;乾坤坎離,體一而德與位兼得二用,所謂天一而二也;震巽艮兑,體二而德與位各得一用,所謂地二而一也。 [61/127] 陽在陰中陽逆行,陰在陽中陰逆行,陽在陽中、陰在陰中,則皆順行。此真至之理,按圖可見之矣。 ◎先天圖左為陽右為陰,凡陽在陰中陰在陽中者,五變之數皆逆行而生。凡陽在陽中陰在陰中者,五變之數皆順行而生。右行為逆,知來者逆也,皆未生之卦也。左行為順,數往者順也,皆已生之卦也。逆,迎也,逆行則為相感;順,從也,順行則為守常,此君臣夫婦之義相求之初與定分之後,實陰陽真至之理也。 [62/127] 草類之細入于坤。 ◎草類之細不能自名於物,如人身之氄毛止係於皮膚,故凡物不可名者皆入乎坤,所謂無極之數也。黄帝正名百物,蓋未盡也。其他有可供藥餌者,後世智識之士,時或取之以登於名籍。
五行之木,萬物之類也。五行之金,出乎石也。故水火土石不及金木,金木生其間也。 ◎數生乎五,故天有五星、地有五行、人有五藏。邵雍之[63/127] 數止言四者先天也,蓋氣以一而變四,至於形用然後五者皆見中亦自名於一。先天所論者氣數之本原,故合日月星辰而為天,合水火土石而為地,合耳目鼻口而為首,合骨肉血髓而為身,皆四也。若夫後天貴用於體之中,取致用多者為言,故天言五星、地言五行,然天之五行是星中一端而已,自體言之五行在天併於星之一名則金木併於土石之間亦何疑哉!是故先天之數大後天之數,小者體兼用與不[64/127] 用也。東南水也,西北石也,中央土也,其氣則火,此水火土石所以共為地也。五行取其日用故去石而言金木,金能從革,木能曲直而石則無變故也。若六府又言榖則草類之養人者,亦得自名於一用矣。 欽定四庫全書 ◎動物得天氣、植物得地氣、在人則血脉,為天,形骸為地。性有好動好静者亦然,此則動之中又自有動静也,動物有時而静,植物不能自動,陽能兼陰,陰不能[67/127] 兼陽,竒數能變而入偶,偶數不能變而入竒也。以理推之,植物以春夏為動,秋冬為静。 陽之類圎,成形則方;陰之類方,成形則圎。 ◎類者生之序也,體者象之交也,體必交而後成,故陽之類圎,天類也,成形則方交於地而成也。陰之類方,地類也,成形則圎交於天而成也,故胎卵圎而形體方,根荄方而枝葉圎,人多似舅盖母類也。 木之枝榦,土石之所成也,所以不易。葉花,水火之所成,[68/127]故變而易也。 ◎木之枝榦者人之骨肉也,土石所成體生體也,體則一定。花葉者人之精神也,水火所成用生用也,用則屢變。水火者陰陽之證兆,在物為滋潤,其發於外則為華。葉在人則為氣血,其發於外則為容彩。 東赤、南白、西黄、北黑,此正色也。驗之于曉、午、暮、夜之時,可見之矣。 ◎東方木,木色青,故膽青;南方火火色赤故心赤,西方[69/127]
金金色白故肺白,北方水水色黑故腎黑,中央土土色黄故胃黄,此五行之氣色色之分辨也。東赤南白西黄北黑者,一陽之氣色,色之逓變也,故嬰兒始生而赤,稍變而白;人病則黄老死而黑,物生地下而赤稍長而白,萎菸則黄,枯槁而黑也,物皆資一陽以生,此四變者無物不然,若乃禀乎五氣之不同則各有本體之色,不可變也。逓變者天之四象,不變者地之五行也。 [逓:【正字通】俗遞字。© 汉典] [70/127] 冬至之子中,陰之極。春分之卯中,陽之中。夏至之午中,陽之極。秋分之酉中,陰之中。凡三百六十,中分之則一百八十,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。 ◎天度相去各一百八十二有半在天為度,在人為日,故二至二分之日相去常一百八十有餘,此云一百八十者天變本三百六十也,氣之多者為陽之盈,年之少者為陰之縮,此天之變化所以不測,而閏之所以生也。 [71/127] 陽中有陰,陰中有陽,天之道也。陽中之陽,日也,暑之道也。陽中之陰,月也,以其陽之類,故能見于晝。陰中之陽,星也,所以見於夜。陰中之陰,辰也,天壤也。 ◎日者天之精魂,月者天之精魄,星者天之餘精,辰者無物之氣,天之體故曰天壤也。 辰之於天猶天地之體也,地有五行,天有五緯,地止有水火,天復有日月者,月為真水,日為真火,陰陽真精,是生五行,所以天地之數各五,陽數獨盈于七也。是故五[72/127] 藏之外又有心包,絡命門而七者,真心離火,命門坎水,五藏生焉,精神之主,性命之根也。
◎天之七曜,水火各二金木土各一。文王八卦震巽為木,乾兌為金,坤艮為土,坎為水,離為火,金木土各二水火各一,何也?巽者生火之木,居地四君火之位;乾者生水之金,居天六命門之位,真火不見託言乎,巽木真水不見託言乎,乾金君火居離之前,命門在坎之右,可以見陰陽生出之本矣。艮居東北出土之時,[73/127]
坤居西南入土之時,舉天地之一體也。辰戌丑未為土之寄王,四季亦若是矣。七曜之與乾坤其數為九,通大物則十,乾上坤下大物居中,真數三也,其七者用也。 干者榦之義,陽也。支者枝之義,陰也。干十而支十二,是陽數中有陰,陰數中有陽也。 ◎凡物皆反生,既生而復正,故動物生於首,首居上而命在首;植物生於根,根居下而命在根。十干天氣陽[74/127] 也,故有榦之義,十二支地氣陰也,故有枝之義。甲子謂之支干而干居上支居下者天地定位,動物之類也。十干者一十,二五也。十二支者二六、四三也,以五配六天地相函,日月相交,陰陽相戀,乃能運行不窮,若陰陽離則變化息矣。天雖得一用必有二,故孔子一以貫之而曽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。 魚者水之族也,蟲者風之族也。 ◎在水者以水為生,在陸者以風而化,水者精也,風者[75/127] 氣也,行乎二者之間者神也。大地者體也,魚之制在水,故蹈水若虚,禽之制在氣,故乗空如實,自人觀之非神矣乎。 目口〈謂舌也〉凸而耳鼻竅,竅者受聲嗅氣,物或不能閉之,凸者視色别味,物則能閉之也,四者雖象于一,而各備其四矣。 ◎目口凸而耳鼻竅,凸者外境,用實也,色味亦實者也,故物能閉之。竅者内境用虚也,聲氣亦虚者也,故物[76/127] 不能閉之,虚近乎神,故用之虚者無不入,體之虚者無不受目口,本竅詰其用則凸,耳鼻本凸詰其用則竅,禀乎陰陽者同,故凸者必竅,竅者必凸,分乎陰陽者異,故或竅而凸或凸而竅此之謂變化,曰各備其四者口鼻耳目皆有竒偶,竅凸用必相闗,地之體析一為四極於十六故一,象必兼四象也。 水者火之地,火者水之氣,黑者白之地,寒者暑之地。 ◎虚以實為基,陽以陰為地。凡物之生必先有陰而後[77/127] 陽託焉,故陰為道體。水氣生陽則為火,寒氣生陽則為暑,黑氣生陽則為白。猶魄氣生陽則為魂也,或曰黑安能變白乎,曰夜之變晝,鉛之變粉,非黑而白乎,黑者𤣥也,𤣥之變白者天一之水也,一黑而不復白者利而不貞,不能返𤣥者也,不曰白乎。湼而不緇,湼而緇者非真白也,一黑而不復白者也。
[湼:又【說文】黑土在水中也。【淮南子·俶眞訓】以涅染緇,則黑於涅。
] 草伏之獸毛如草之莖,林棲之鳥羽如林之葉,類使之然也。 ◎[78/127]
氣禀同者自然相類,故蝨處頭而黑,處身而白,所以獸毛如草之莖,鳥羽如林之葉也,神不歆非類豈非氣不合耶。 石之花,鹽消之類也。 ◎物皆有八卦氣象,花者離之氣,文明之象也。木生火本體也,故草木之花最多。石之花,鹽消之類,石中有火也,石金類也,火尅金金之中亦有火之氣象,故煆金而花飛也,世人言井花水,水亦有花者,取其氣之[79/127] 新嫩則兌之悦澤也。
水之物無異乎陸之物,各有寒熱之性,大較則陸為陽中之陰,而水為陰中之陽。 ◎水,陰也,物性宜寒亦有熱者,陰中之陽也。陸,陽也,物性宜熱亦有寒者,陽中之陰也。大抵陰陽不相離,其所為主不同,故天陽也而有陰陽,地柔也而有柔剛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地有水與陸者,天一而地二也。水土合而成地,故水土同包一五,同用中北,同方也。 [80/127] 日月星辰共為天,水火土石共為地,耳目鼻口共為首,髓血骨肉共為身,此乃五之數也。 ◎數之生成各五,皆以一而變四,除四無一,除春夏秋冬則無年,除東南西北則無中也。日月星辰之與天,水火土石之與地,耳目鼻口之與首,血肉骨髓之與身,析之則四,合之則一,即一與四是名為五,太極之數,即一即五者,一能包五也。觀人物之在胎卵與其既生天地之在混淪,與其既判則一五之理可知矣。[81/127] 雖然數既有五,各致其用,則一豈容虚設,是故言四時必有閏餘〈時無體故獨於閏見五數〉,言四旁必有中央也,大抵一為四之大體及中虚致用之處。虚者無之極也,大體有之極也,故在地又為六。 火生於無,水生於有。 ◎火生於無,神也,當為一。水生於有,精也,當為二。以神生精先天之學也,以精集神後天之學也,精一而神二者謂火托於木,而木生於水,神乗於氣,而氣生於[82/127] 精也。 辰至日為生,日至辰為用,盖順為生,而逆為用也。 ◎辰者天之體也。辰至日者言天之左行也,日至辰者言日之右行也。左行為順、右行為逆,順者布氣故為生,逆者變氣故為用,布氣而生者物也,變氣而用者時也。故時可逆推,物必順成,子雲曰廵乗
易有三百八十四爻,真天文也。 ◎[83/127]
物相雜故曰文,先天圖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,一竒一偶經緯相錯,自然成文,粲然可觀,真天文也。觀圗之消長,可以察時變矣。 鷹鵰之類食生,而鷄鳬之類不專食生,虎豹之類食生,而猫犬之類食生又食榖,以類推之從可知矣。 ◎神歆氣而鬼享血,禀肅殺之氣者食生,禀中和之氣者食滋味,故畜之近人者亦食滋味,無非類亦是習,類係地習係人。
[84/127] 馬牛皆陰類,細分之則馬為陽而牛為陰。 ◎天為陽則地為陰,陸為陽則水為陰,人為陽則物為陰,飛為陽則走為陰,馬為陽則牛為陰,角為陽則尾為陰,自一分而為萬,陰陽無相,離者有一必有二也。 飛之類喜風而敏于飛上,走之類喜土而利於走下。 ◎陰陽之氣使然也。 禽蟲之卵,果榖之類也,榖之類多子,蟲之類亦然。 ◎禽卵類果,蟲卵類榖,動植不同氣數相似,大者數少,[85/127] 小者數多,愈大則愈寡,愈細則愈繁,理之自然,數生於理也。 蠶之類,今歲蛾而子,來歲則子而蠶。蕪菁之類,今歲根而苖,來歲則苖而子,此皆一歲之物也。 [蕪菁(ㄨˊ ㄐㄧㄥ)] ◎蠶者蟲之類而可以為衣,蕪菁者草木之類而可以為食物之,為人日用者必備足。陰陽之氣其生成也,亦不偶然,蠶既繭矣,不煮則復蛾,陽氣未盡,故能變化,此可明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之理也。
[86/127] 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,南而北則亂,亂久則復北而南矣,天道人事皆然,推之厯代,可見消長之理也。 ◎天道之運,自子至卯為陰中之陽,自卯至午為陽中之陽,自午至酉為陽中之陰,自酉至子為陰中之陰,陰中之陽君子之道己(已)長,而小人猶盛,亂而將治也。陽中之陰小人之道巳長而君子猶盛,治而將亂也。陽中之陽極治之運也,陰中之陰極亂之運也,元會運世之數,一運當三百六十年,故可以消長之理,推[87/127] 厯代之治亂。先天圗自泰厯蠱而至否,自否厯隨而至泰,即南北之運數也。 在水者不瞑,在風者瞑。走之類上睫接下,飛之類下睫接上,類使之然也。 ◎陸有晝夜,水無晝夜。在水者不瞑類使然也,魚目為鰥言不瞑也,人睡有露睛者水族之氣也,走地類上睫接下,陰有餘也。飛天類下睫接上,陽有餘也。走者宜俯飛者宜仰,故鳥迎風而立,順其毛也。魚泝流而[88/127] 行,順其鱗也。皆自然之理也。 在水而鱗,鬛飛之類也,龜獺之類走之類也。
◎陸中之物水無不具,陰陽相應也,陸有飛走,水亦有飛走,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。 夫四象,若錯綜而用之,日月天之陰陽,水火地之陰陽,星辰天之剛柔,土石地之剛柔。 ◎天有四象地有四象,立天之道曰陰與陽,故日為陽中陽,月為陽中陰,星為陰中陽,辰為陰中陰。立地之[89/127] 道曰柔與剛,故水為柔中柔,火為柔中剛,土為剛中柔,石為剛中剛,此本象也,若錯綜而用之則天亦有柔剛,地亦有陰陽,日為陽、月為陰、星為剛、辰為柔,天有地也。水為陰火為陽土為柔石為剛,地有天也。先天八卦乾為日兌為月離為星震為辰巽為石坎為土艮為火坤為水者,本象也。又以乾為日兌為星離為月震為辰巽為石坎為火艮為土坤為水者,變象也。取星之陽為剛以應兌則震之辰為柔矣,取火之[90/127] 剛為陽以應坎則坤之水為陰矣。本象者,天地之用一而二也;錯綜者,人物之用二而四也,天地交而生人物故也。 飛之走,雞鳬之類是也,走之飛,龍馬之屬是也。 ◎氣之輕疾者陽也,飛之走者陽之陰也,氣之重遲者陰也,走之飛者陰之陽也,皆交而生變化也。 陽主舒長,陰主 ◎[91/127]
日,一日行一度,積在過半周天以上者為縮,未及半周天以下者為盈。盖日一歲一周天,冬至日起斗之十三度〈謂近時也,堯時起虛,漢時起牛〉,故行度尚少則為盈,行度已多則為縮。盈度冬至已後也,日行在右而隨天入左,故陰從于陽。縮度夏至已後也,日行在左而隨天入右,故陽從於陰。陰從於陽則舒緩,故日漸長,陽從陰則
神者人之主,將寐在脾,熟寐在腎,將寤在肝〈又言在膽〉,正寤[92/127] 在心。 ◎神者陽氣之精魂,人之主也。人之有神如天之有日,將寐在脾,日入地之初也。熟寐在腎,日潛淵之時也;將寤在膽,日出東之初也。正寤在心,日當午之時也。邵子以心膽脾腎為四藏,膽視肝為有神,故太𤣥以膽為甲,素問以膽為清明之府,古人亦以膽為肝之神。 天地之大寤在夏,人之神則存于心。 ◎[93/127]
午則日隨天在南,子則日隨天在北,一日之寤寐也。夏則日正在午,冬則日正在子,一年之寤寐也,故夏曰昊天而離為萬物相見之卦,日者天之神也。人之神晝在心夏也,夜在腎冬也,晝則應用,夜則藏宻。揚子雲曰藏心於淵,神不外也。謂棲心氣府而不外役於物,所以存神也。 水之族以陰為主,陽次之,陸之類以陽為主,陰次之,故水類出水則死,風類入水則死,然有出入之類,龜蟹鵝[94/127] 鳬之類是也。 ◎凡物皆具陰陽而所主不同,故水之物陰為主,出水則死,畏陽也。陸之物陽為主,入水則死,畏陰也。水陸之物相畏,如人鬼之相畏,人畏於暗亦如鬼畏於明。人鬼之畏以神,故止于畏。水陸之畏以氣,故至于死。龜蟹鵞鳬陰之能陽,陽之能陰者也。然龜蟹能久游,鵞鳬不能久伏水,以見陰之趨陽者易安,陽之趨陰者難安,是故治則小人易從君子,亂則君子難從小[95/127] 人也。 天地之交十之三。 ◎自日言之,夏之晝在天上者七分,冬之夜在地下者七分。自天言之,在地上十之七,在地下十之三,故陽數盈于七也,日與天不同者,日行有南北,道故也。 天火無體之火也,地火有體之火也,火無體。因物以為體。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者,因物而然也。 ◎天火者太陽之真火,無體之火也。地火潛于石發于[96/127] 木,有體之火也。火本無體因物為體,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者,隨物而然也。在人之身,心之真陽為君火者,天火也。心包絡之血為相火者,地火也。神龍有火者亦真陽之氣也,螢火燐火皆精華之餘,死火也,如死者之稱魂魄也。 氣形盛則魂魄盛,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矣。 ◎水火者陰陽之證兆,金木者生成之始終,水火在人則精神,金木在人則魂魄也。人生始化曰魄,精氣之[97/127] 物也。既生陽曰魂,遊魂之變也。魄者精之所生,在人則形也。魂者神之所生,在人則氣也。故形為陰魄之所寓,氣為陽魂之所托,所以形氣盛則魂魄盛,衰則亦從而衰也。 魂隨氣而變,魄隨形而止,故形在則魄存,形化則魄散。 ◎魂隨氣變陽也,魄隨形止陰也,形在魄存、形化魄散,故聖人於死者卜其宅兆而安厝之,而先王以灰滅為極刑也。 [98/127] 星為日餘,辰為月餘。 ◎陽精之宗為日,天之神魂也。陰精之宗為月,天之氣魄也。星為日餘者陽之餘精也,辰為月餘者陰之餘氣也,故星為天之神,辰為天之體也。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,命門陰陽之本也。星為陽之餘,五星如人之五藏,諸星如人之四支百骸之精血也,辰之于天則人之體魄是也。 星之至微如沙塵者,隕而為堆阜。 ◎[99/127] 星隕為堆阜者精敗氣散,如人之有死也。星者天之精神也,天之精神有隕之時則人之精神有升之理,惟聖罔念作狂,惟狂克念作聖,此之謂也。 藏者天行也,府者地行也,天地並行則配為八卦。 ◎乾為心兌為脾離為膽震為腎,四藏應乎天者也;巽為肺坎為胃艮為肝坤為膀胱,四府應乎地者也。此邵雍之論與素問諸書皆不同,諸書論五行邵雍論八卦,八卦者天地數也,先天之體也。五行者人物數[100/127] 也,後天之用也。 八卦相錯者,相交錯而成六十四卦也。 ◎八卦相錯者其象相交,雜而成文;八卦相盪者其氣相推,變而生化。 夫易,根於乾坤而生于姤復,蓋剛交柔而為復,柔交剛而為姤,自兹而無窮矣。 ◎易者變易也,必有不易者焉,乃能萬變。無極,生生不窮,是故乾坤為易之根也。乾坤大父母也,統六子[101/127] 而無為;復姤小父母也,載二氣而生物。乾坤者天之陰陽,其數逆行未有一之卦也;復姤者地之柔剛,其數順行已有一之卦也。盖有地之後,元氣隨天左行,復姤相生,乾坤不動,左之三十二陽復之一剛也,右之三十二陰姤之一柔也。乾坤存一復姤主之,復姤得乾坤之一地之二二也,故先天圗左行之卦止于五,變其一常存為大物之根也。 龍能大能小,然亦有制之者,受制於陰陽之氣,得時則[102/127] 能變化,變變則不能也。 ◎龍雖神猶是物,故受制於陰陽之氣,比人為甚能變化故以象乾,受制於陰陽,故乾不為龍而震為龍震,又為𤣥黄,則坤上六所謂龍戰于野其血𤣥黄,𤣥黄之雜陰陽之交也,變化者變其形變,變者變其氣也。 一歲之閏,六陰六陽。三年三十六日,故三年一閏。五年六十日,故五歲再閏。 ◎三年三十六日三天也,乾之策也。又二年二十四日[103/127] 兩地也,坤之策也。十九年二百一十日七閏無餘分則歸竒象閏之數,閏之本法也。是故老陰老陽少陰少陽歸竒之數,兩卦皆得二百二十八者閏法所起也,厯法十九年為一章者以七閏無餘分也,置閏之法起於日月之行不齊。日,一日行天一度,月,一日行天十三度,十九分度之七其十三度為一年,十三周天之數餘七分則為閏,故閏法以七與十九相取,以十二乗七得八十四,以十二乗十九得二百二十八,[104/127] 以年中取月,日中取時,則又以八十四為七分,以二百二十八而為十九分也。今自一時而積之一日餘七分,以 [107/127] 先天圗中,環中也。 ◎先天圗圓者為天,方者為地,人在地上即環中也。 月體本黑,受日之光而白。 ◎月體本黑者陰也,受日之光而白,其甚則光者得陽之氣也。凡聲色臭味之羙處,皆屬乎陽。 [羙:同“美”。《說文解字》甘也。从羊、大。徐鉉曰:「羊大則美,故从大。」] 水在人之身為血,土在人之身為肉。 ◎水為血,土為肉,則石為骨,火為氣,明矣。康節又曰火為髓陽也。 [108/127] 膽與腎同陰,心與脾同陽,心主目脾主鼻。 ◎膽腎在下同為陰,心脾在上同為陽,心為陽中陽,脾為陽中陰,膽為陰中陽,腎為陰中陰,心主目脾主鼻,膽主耳腎主口。 陽中陽日也,陽中陰月也,陰中陽星也,陰中陰辰也,柔中柔水也,柔中剛火也,剛中柔土也,剛中剛石也。 ◎日月星辰乾兌離震也,水火土石坤艮坎巽也。若錯綜用之則星為天之剛,辰為天之柔,水為地之陰,火[109/127] 為地之陽。又在藏府則月為膽應乎離,星為脾應乎兌,土為肝應乎艮,火為胃應乎坎,與元會運世之序不同,由乎陰中之陽,陽中之陰,剛中之柔,柔中之剛,可以互變故也。 鼻之氣目見之,口之言耳聞之,以類應也。 ◎目與鼻同陽,故見鼻之氣;耳與口同陰,故聞口之言。 倚盖之説,崑崙四垂而為海,推之理則不然。夫地直方而静,豈得如圎動之天乎。
◎[110/127]
堯之厯象倚盖之説也,舜之璿衡渾天之説也。二説本同惟唐一行知之而倚蓋之末流謂崑崙四垂為海,遂有四神州之論,則失其本原而入於誕妄矣。隋志載晋劉智云昔聖王作圎蓋以圗列宿,極在其中廻之,以觀天象,此亦知盖天之本者也。 動物自首生,植物自根生,自首生命在首,自根生命在根。 ◎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,故動物之首即如植[111/127] 物之根,斷之則死,命所在也。動物之中飛者親上,走者親下。則又自别陰陽也。 海潮者地之喘息也,所以應月者從其類也。 ◎地有喘息於海潮見之,本陰氣也,故應月而盛衰。今水入海處皆有潮河之決,,亦潮之類也。岷江來也遠其勢緩,故潮比浙江,不顯閩越間。海時有笑者亦氣息之吹噴也。河據地勢最髙其來湍悍,又北方沙地無山,所以至于決也。凡水會入處有山,禹必留之,以[112/127] 殺其勢。灔澦君山孤山三山金山之類是也。河無山則為九河以䟽利之,九河既廢故河決尤甚,江雖有山猶未免於潮,洞庭彭蠡又為湖則夏秋水盛客主交争之時不免如此,湖不可廢則九河之類也。人氣短則喘促,氣長則舒緩,可以想二江之潮與河決之理矣。海潮正在東南者巽為地户也,説者謂海口當已
震(☳)為龍,一陽動于二陰之下,震也。重淵之下,有動物者,[113/127] 豈非龍乎? ◎震以一陽動于重陰之下,在物則龍,在氣則雷。 風類水類,大小相反。 ◎風類水類,大小相反,陰陽不同也。故蟲在陸者小,而魚龍之類極大;草木在陸者大,而瓊枝珊瑚之類極小。 天之陽在東南,日月居之。地之陰在西北,火石處之。 ◎日月居東南者乾兌也,石火居西北者巽坎也,觀先[114/127] 天方圎二圗可以見矣。圎圗天也,乾兌比離震則在東南,方圗地也巽坎比坤艮則在西北。 起震終艮一節,明文王八卦也。天地定位一節,明伏羲八卦也。八卦相錯者,明交錯而成六十四也。數徃者順,若順天而行,是左旋也,皆已生之卦也,故云數往也。知來者逆,若逆天而行,是右旋也,皆未生之卦也,故云知來也。夫易之數,由逆而成矣。此一節直解圗意,逆若逆知四時之謂也。 ◎[115/127]
天地定位者乾與坤對,山澤通氣者兌與艮對,雷風相薄者震與巽對,水火不相射者坎與離對,此先天圗八卦之次,即伏羲八卦也。先曰天地定位乾上坤下也,次曰山澤通氣坤一變為艮,乾一變為兌舉逆行之變也,又曰雷風相薄坤一變為震,乾一變為巽舉順行之變也,末曰水火不相射逆順之變,坎離皆居中也。納甲之法盖本諸此,山先澤、雷先風者,冬至之初,日右行自艮始,天左行自震始也,水先火則右行[116/127] 為生氣,左行為布氣故也。八卦相錯者往來交錯而成六十四卦,乾坤震巽上下也,坎離艮兌左右也,皆相錯而對也。數往知來之逆順,觀圗中六變之數則可知矣。説卦凡八卦相對者皆從伏羲卦,中有一節以坎艮離兌相從,所以邵雍謂兌陽中陰、離陰中陽、艮柔中剛、坎剛中柔而互用也。若謂陽逆數也,山澤雷風水火皆以逆數之,故無不通。 堯典,朞(期),三百六旬有六日。夫日之餘,盈也;六則月之餘,[117/127] 縮也,亦六。若去日月之餘十二,則有三百五十四,乃日行之數以十二除之,則得二十九日。 ◎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故三百六旬有六日為一朞,日月盈縮各六則實得三百五十四,以十二月除之,月得二十九日半,故曰得二十九日也。大小月者,以所得半日之多少而分之也。 素問:肺主皮毛、心脉、脾肉、肝筋、腎骨,上而下,外而内也。心血腎骨交法也,交即用也。 ◎[118/127]
肺心脾肝腎上而下也。皮毛脉肉筋骨外而内也,南見而北藏上顯而下隠,故上者主外下者主内也,心陽也,主血則陰也。腎陰也,主骨則陽也。坎離之象交,法也,交者用也。 乾為天之類,本象也。為金之類,别〈舊本作列〉象也。 ◎八卦以八物象之,本象也。其餘别象則説卦所言者,猶其大凡實未盡也。 天地並行則藏府配,四藏天也,四府地也。 ◎[119/127]
四藏四府八卦之象也,天以神化氣,地以氣化形,府藏别居,榮衛並行,此乾坤坎離天地陰陽之至理也。
乾竒也、陽也、健也,故天下之健莫如天;坤、耦也、陰也、順也,故天下之順莫如地,所以順天也。震(☳)起也,一陽起也,起,動也,故天下之動莫如雷;坎(☵)陷也,一陽陷於二陰,陷下也,故天下之下莫如水;艮(☶)止也,一陽於是而止也,故天下之止莫如山;巽(☴)入也,一陰入二陽之下,故天下之入莫如風;離(☲)麗也,一陰離於二陽,其卦錯然成文而華[120/127] 麗也,故天下之麗莫如火,又如附麗之麗;兌(☱)説也,一陰岀於外而説於物,故天下之説莫如澤。 ◎以八物擬八卦,其象皆顯然者,聖人教人不示以所疑,至其委曲纎悉則俟。窮理者深造而自得之,説卦所言猶是其大凡而未盡也。 火内暗而外明,故離陽在外,火之用,用外也;水外暗而内明,故坎陽在内,水之用,用内也。 ◎火用外,目之象也,水用内,耳之象也。火以内為體,外[121/127] 為用,水以外為體内為用,陽者用也。 人寓形於走類者何也?走類者,地之長子也。 ◎八卦若錯綜,用之以上為天,下為地,則乾為日、兌為月、坎為辰、巽為星、離為飛、震為走、艮為木、坤為草,故曰走類者地之長子也。 自泰至否,其間則有蠱矣。自否至泰,其間則有隨矣。 ◎陰方用事,陽止而陰巽,入事之所以蠱也,蠱則否矣。陽方用事,陽動而陰悦,從民之所以隨也,隨則泰矣。[122/127] 此陰陽變易之漸,亦人事治亂之漸也。以人事論之理盡於言也,而有數在其間,亦猶係辭叙七爻叙十一爻、三陳九卦,大過之下無倫次與夫巽究為躁之類也。以先天圗觀之,天道左行由泰至井存乾大過不變則十二卦,由蠱至謙存坎小過不變則十六卦,由否至噬嗑存坤頥不變則十二卦,由隨至履存離中孚不變則十六卦。十二與十六合二十八,偶之則五十六,用卦之數也。地用六變者分乎用也,天用八[123/127] 變者統乎體也,日月為易兩卦一變則十二卦者六變也,十六卦者八變也,二六而用數盡,二八而體數終。盖陰陽之變氣數之節也,是故否泰循環至十二而變又十六而極也。先天圗右行者反生,乾坤各六十四卦由一至極大數九十七之變有虚數,自乾為一而起者四十九數而至蠱,自坤為一而起者四十九數而至隨,若自一至萬又加天之細數三十二為一百二十九數而用者無虚數,自乾坤而起每卦用[124/127] 一數隨蠱各當三十九得需卦百萬之月數,盖四十九者蓍數七七之全,天用之終當變而相交,地三十九者律數二六之半,地用之中當變而相交。需卦數雖當七位實當六,故物之分數之極與一元月數之極,會于此析為細用而隨蠱當之必有變也。夫理無不通,數無不行。先天圗之作,非天地自然之數之理,安能如此之妙乎,故先生曰吾終日言而未嘗違於圗,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也。〈一百二十九變與九十七變之數具述在[125/127] 通變中與極數中〉
天有五辰,日月星辰與天為五;地有五行,金木水火與土為五。 ◎辰者天體,辰之於天猶土之於地,天主用有神焉。辰不可以盡天,非若土即可以盡地,故日月星辰與天而五,水火金木與土而五,辰之外别名天,土即以為地也。 有温泉而無寒火,陰能從陽,而陽不能從陰也。 ◎[126/127]
水受火則温,火受水有滅而已,不能從陰也。所以泰則小人皆為泰,否則君子有死而已,不能從小人而為否也。火温水益之也,水滅火害之也,故泰則君子養小人,否則小人傷君子也。 有雷則有電,有電則有風。雨生於水,露生於土,雷生於石,電生於火,電與風,同為陽之極,故有電必有風。 ◎雷者震之氣也,電者離之氣也,風者巽之氣也,後天之象非先天之數也。陽為重陰所制,怒氣發而為雷,[127/127] 怒而極激而為電,陰已不能制矣。散而為風則又反制於陰也,故風與電皆為陽之極。雨者水之氣,烝則為雲,凝則為雪露者,土之氣升則為霧,結而為霜,雷出於石,電生於火,有雷則有電,火出於石也。 木之堅非雷不能震,草之柔非露不能潤。 ◎木者地之剛,雷亦地之剛;草者地之柔,露亦地之柔;剛能相制,柔能相益。 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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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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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北斗七星的中國星名由斗口至斗杓連線順序為天樞、天璇、天璣、天權、玉衡、開陽和瑤光。前四顆稱「斗魁」,有稱「璇璣」;後三顆稱「斗杓」。 .
中國古北斗,《經》:「北斗之七政,諸侯為帝車。」皇帝坐著北斗七星視四方,定寒暑。斗柄方向的變化作為判斷季節的標誌之戰國時期古籍《鶡子》載:「斗柄東指,天下皆春;斗柄南指,天下皆夏;斗柄西指,天下皆秋;斗柄北指,天下皆冬。」《史記·天官書》與《漢書·天文志》均有「直斗杓所指,以建時節。」之記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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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朱子語類 ->
易十三 _ 「『觀變於陰陽而立卦,發揮於剛柔而生爻。』既有卦,則有爻矣;先言卦,而後言爻,何也?」曰:「自作易言之,則有爻而後有卦。此卻似自後人觀聖人作易而言。方其立卦時,只見是卦;及細別之,則有六爻。」問:「陰陽、剛柔,一也,而別言之,何也?」曰:「『觀變於陰陽』,近於造化而言;『發揮剛柔』,近於人事而言。且如泰卦,以卦言之,只見得『小往大來』、陰陽消長之意;爻裏面便有『包荒』之類。」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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㢲(巽) ,兊(兌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