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義
|
課程
|
摘要
|
|
01
,
02
|
講師恭研金剛經前的幾點體悟(一),(二)
|
修道修「心」,增長「般若」。
[佛:空理,密言,出世法。] 【自性:必須自度、自悟、自覺、自修、自證】。 [道:玄理,直言。]
文字性空,文以載道,文非道;以文釋道,本以離道。
[儒:信理,證言,入世法] _ 不能離開人生,要關懷人生。
|
03
,
04
|
法會因由分第1、
(一),(二)
|
「序分」
如是我聞,即天命之謂性。
|
爾時世尊,食時,著衣持缽,入舍衛大城乞食,於其城中,次第乞已,還至本處,飯食訖,收衣缽,洗足已,敷座而坐。 (離相為宗,無住為體,空理為本,斷疑生信)
|
05
|
善現啟請分第2、
|
「求道分」
實相的啟發
|
金剛經四句偈:
云何應住,云何降伏其心;應如是住,應如是降伏其心。
*發 _ 阿(無)耨多羅(上)三(正)藐(等)三(正)菩提(覺)心(道心)
|
06
|
大乘正宗分第3、
|
「修道分」
離相是內聖之基。降心之法,息自性眾生相
|
『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』
六度:布施,持戒,忍辱,精進,禪定,智慧。
四相:我相,人相,眾生相,壽者相。
十眾生:卵生,胎生,濕生,化生,有色,無色,有想,無想,非有想,非無想。
|
07
|
妙行無住分第4、
|
「行道分」
無住是外王之本。布施之理,滅他性眾生相
|
『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;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』。
六塵相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
真經只是顯自性,主要目的自性藏真經。
|
08
|
如理實現分第5、
|
「體;天賦」
實相與妄相的截然分判。空理為本,斷疑生信
|
『凡所有相皆是虛妄,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』。
道真人真一切真,道真人假一切假。
有形的生命要尊重,無形的靈性要肯定。
轉念、回頭、頓悟、放下。
|
09
|
正信希有分第6、
|
「持戒修福」
法本無法,以法引心;借法悟性,性悟法捨。
|
『當知是人,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,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』。
『如來常說,汝等比丘,知我說法,如筏喻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』。
|
10
|
無得無說分第7、
|
「覺;悟」
道本無言,理只是空;不識本心,學法無益。
|
『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,非非法』。
無得 → 破我執法執 → 修道 → 恢復本來面目。
無說 → 破言說文字障 → 行道 → 盡我本來天賦。
|
11
|
依法出生分第8、
|
「無為法;受持」
自性自度,歸根復命,往生極樂。
|
『一切諸佛,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,皆從此經出』。
內不生四妄相,實相自見。
外不住六塵相,福德性自生。
|
12
|
一相無相分第9、
|
「無住除妄」
自性的實相,般若實相。
賢果不可得.
|
修道是恢復本來面目而已。 行道是盡我天職本分而已。 覺行圓滿只是恢復本性而已。
【實無有法】佛法非佛法,佛果非佛果;乃是大乘極意,三教心法所歸。
|
13
|
莊嚴淨土分第10、
|
「光明寂靜」
入理_ 借相;明理_ 去相。
聖果不可得.
|
『應如是生清淨心,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,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』.
非相法身,無形真性。 修道不求其效之同,求其盡心而已 _ 愿.
佛土是我們本來故家園;如來是我們本來面目。
|
14
|
無為福勝分第11、
|
「為而不住」
自性是無為之體,無為是自性之用。
|
『於此經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而此福德,勝前福德』. 唯天下之至誠,為能化。 無為之道乃天地之自然道;無為之理乃宇宙之至柔理。
『受持四句偈』:自覺自度的明路。
『為他人說』:覺他度人的真意。
|
15
|
尊重正教分第12、
|
「解脫生死」
死是由生來決定。活得莊嚴,死得安樂。
|
『當知此處,一切天人阿修羅,皆應供養,如佛塔廟,何況有人,盡能受持讀誦』.
彌勒祖師宏願加持,一指見性,見性成佛。
|
16
|
如法受持分第13、
|
「實相無相」
明師一指,自性本源。 珍貴稀有,光而透明。
|
『佛說般若波羅密,即非般若波羅密,是名般若波羅密』。
有名即假,有相即妄;一旦落入名相,便非般若妙法。 自性生般若,自心生菩提。
|
17
|
離相寂滅分第14、(一)
|
「掃四相去三心」
滅除一切自性所無,常存一切自性所有。
|
天賦自性是無相之相(無文字、言說),是萬有的本體,我們的覺性。
佛本無相,有相即妄,心不虛空,焉能成佛。
『離一切諸相,則名諸佛』。
|
18
|
離相寂滅分第14、(二)
|
「忍辱」
智慧最難得,忍辱最難行。
|
忍辱非懦弱自卑,是行道救世上的大無畏力量;主在扶持正義維護真理。
有相即是妄相,但一切妄相中卻有真空的實相在主宰。
|
19
|
持經功德分第15、
|
「以口,以書」
拳拳服膺,慎終如始。 信心不逆,篤守奉行。
|
『受持讀誦,廣為人說』。
一世勸人,行善立德;百載勉眾,修真學道。
今日道已進入天人交接,天人合辦,諸天護法的現象。
發覺自性本體,發展自性妙用。
|
20
|
能淨業障分第16、
|
「離業,淨業」
帶業往生,乘愿降世。 由因待果,遇緣而發。
|
『受持讀誦此經,以今世人輕賤故,先世罪業,則為消滅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』
『經義不可思議,果報不可思議。』
業:本是〝身、口、意〞所作。 人生:生命+生活+生死。
|
21
|
究竟無我分第17、(一)
|
「真空妙有」
表露無我的實義。般若實相之用。
|
『我當滅度一切眾生,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』
內不顯能度之我,外不見所度之人;實係一切眾生自性自度。
|
22
|
究竟無我分第17、(二)
|
實無有法」
法本無法,以法引心,借法悟性,性悟法捨。
|
授記:佛對發心的眾生,指出實相,即是未來成佛的記別。
自性中實在沒有任何外力或方法可發菩提心。
|
23
|
一體同觀分第18、
|
「迷,覺」
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。
|
眾生與佛在質量上是絕對平等。
佛是眾生修成的。
|
24
|
法界通化分第19、
|
「自覺覺他」.
諸法的分界。融成一體。
|
三輪法空,才是布施的真義。
性與心合是真,心與身合是善,身與行合是美。
|
25
|
離色離相分第20、
|
「破相破見」.
明徹非相之理。
悟得見相非真。
|
非相:不著、不住、不染、不受支配左右。
離色相外,並無實相;離色身外,即無法身。
|
26
|
非說所說分第21、
|
「文字性空」
佛性是不二之性;佛法是不二之法。
|
『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,即為謗佛,不能解我所說故』。 『彼非眾生,非不眾生,是名眾生』。
非說:欲達彼岸,非離相離說不可。
非所說:一但著身相塵相,就不能徹悟真空和見性成佛。
|
27
|
無法可得分第22、
|
「諸法空相」
道本是自家物,本來無失,得從何來。
|
以無所得之心,去行布施,必成就無量福德。
有得失者,皆是身外之物。
無得,始生大覺悟大成就。
有法可得者,皆不是見性之道。
|
28
|
淨心行善分第23、
|
「天賦真如」
心誠則靈,不誠無物。
|
『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』。
以慈悲心做為行善的出發,以平等心做為行善的原則。
行善貴在淨心,稍有執著便是不淨。 妄念不生,真心即現。
|
29
|
福智無比分第24、
|
「福慧雙修」
脫胎換骨,徹底轉變。
|
修六度萬行,具足所有福德,能顯現法身。
觀照般若,直發菩提心。
|
30
|
化無所化分第25、
|
「能所兩忘」
應生其心,而無所住。
度化→自覺→見性→成佛.
|
『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,若有眾生如來度者,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』。
雖度化,但不執著度化的事相,不染住化度的心跡。
自覺是見性的門徑,見性才是成佛的真諦。
|
31
|
法身非相分第26、
|
「自悟自證」
|
『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』
道本無言,理只是空。
非相觀佛,大智慧;無住布施,大功德。
自性本體,真空無相。
|
32
|
無斷無滅分第27、
|
「二邊之見」
大道的空是真空,大道的有是妙有。
|
道理講給別人聽,道理留給自己做。
大道之空玄藏妙機,盡攝一切善法。
一切萬法,不離自性,一離自性,法即非法。
|
33
|
不受不貪分第28、
|
「觀受是苦」
不受不貪要成於忍,無法無我之道自成。
|
『知一切法無我,得成於忍』 『諸菩薩不受福德』
菩薩之度生、布施,本為自性中之天職,原是行所當行之事,不能以福德為行道的代價。→(無住才是妙行)
|
34
|
威儀寂靜分第29、
|
「找到出世法」
如來之體,自性解脫。 寂靜不動,感而遂通。
|
『如來者,無所從來,亦無所從去,故名如來』。
如來:是如如自性【來證涅槃】
寂靜:天賦自性,不思善、不思惡,沒有比較、對待、善惡之分。
|
35
|
一合理相分第30、
|
「一體三身自性佛」
天下萬物非一非異,亦一亦異。
|
『一合相者,即是不可說,但凡夫之人,貪著其事』。
萬物的生滅是一種自然法則,死亡是生命的轉化過程,是由一生的行為(德)來決定。
|
36
|
知見不生分第31、
|
「假知妄見」
正見:般若慧見.
|
『於一切法,應如是知,如是見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』。
修道要修至無心、無境,於一切時中常起正見,即是見性。
性海如何流露?六根清淨 → 六塵不染 → 六識皆空
|
37
|
應化非真分第32、
|
「人法要空」
般若實相並不在言語文字間。
萬殊歸一本.
|
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. 『為人演說,不取於相,如如不動,應作如是觀』
應化既屬法身的變現,應化已落於相跡已非真體,非真體所說的法,就非真空無相之真道,故言「應化非真」,是最上極的究竟法。 「一」即是如如不動的法身。
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