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-
大 道 普 傳 |
佛 光 普 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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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讀經典 法喜充滿 轉念頓悟 人間天堂 |
n1.3 十二月辟卦,又名十二消息卦。陽息卦由復而臨、而泰、而大壯、而夬、以至於乾;陰息卦由姤而遯、而否、而觀、而剝、以至於坤。故消息之卦,凡十有二,十二卦配十二月。 一、
˙ 參閱易經證釋 [解卦16-40_参,二,2.] ˙ 嵗十月為坤更无一陽可見.而在嵗序.冬氣初至.陽固自潛.靜伏地中.以事培育.必待冬至.一陽來復.變坤為震.始見地面之陽.斯時也.寒雪嚴霜.凝冰重凍.雖有微陽.不勝五陰.此生機之暢.必俟三陽開泰也. [晉卦16-35_伍,十二, 宗主附注2.] |
無凡不養聖 無聖凡不順 聖凡如意 福慧雙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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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*農曆一年的第一個月。 *正陽之月。指夏曆四月。古人稱四月為“正陽純乾之月”,簡稱正月。原指中國古曆(夏曆、殷曆、周曆)一年的第一個月。夏曆以建寅之月為正月,殷曆以建丑之月為正月,周曆以建子之月為正月。漢以後僅指夏曆一年的第一個月。 © 漢典 |
*三統:1.指夏、商、周三代的正朔。夏正建寅為人統,商正建丑為地統,周正建子為天統。亦謂之三正。 |
◎既曰陽者道之用,陰者道之體矣。又曰陰幾於道,故以況道何也?太極見乎陰陽未動之初,至靜而虚當以陰名,靜為體而動為用,體近本而用近末,故陰幾於道也。且太極在一年則純坤用事,一陽將復之時,在聖人之心則退藏於密,寂然不動之際,自始終而言退藏於密者為萬動之終,自終始而言寂然不動者為萬動之始。蓋寂然不動衆體具全,感而遂通羣用俱應,正如六陰方純一陽已復,一靜一動間不容髪,是故有冥有罔,北乃為𤣥冬雖收藏之終,實是施生之始。有體則用隨之,若無用焉是棄物爾,天地聖人豈棄物乎,是故孔子孟軻處亂世,汲汲行道者急於致用也。 ( |
三、
【七日來復】。子夏曰:極六位而反於坤之復,其數七。日,其物陽也。京房曰:六爻反復之稱。陸績曰:六陽涉六陰,又下七爻在初,故稱七日。日亦陽也。虞翻曰:消乾六爻為六日,剛來反初,蓋先儒舊傳自子夏,京房、陸績、虞翻,皆以陽涉六陰,極而反初為七日。至王昭素乃始暢其說,曰:乾有六陽,坤有六陰,一陰自五月而生,屬坤,陰道始進,陽道漸消,九月一陽在上,眾陰剝物至十月則六陰數極,十一月一陽復生,自剝至十一月,隔坤之六陰,陰數既六,過六而七,則位屬陽,以此知過坤六位即六日之象也。至於復為七日之象,是以安定曰:凡歷七爻,以一爻為一日,故謂之七日。伊川:四七變而為復,故云七日。蘇子曰:坤與初九為七。其實皆源於子午,夫陽生於子,陰生於午,自午至子,七而必復,乾坤消息之理也。故以一日言之,自午時至夜半復得子時;以一年言之,自五月至十一月復得子月;以一月言之,自午日凡七日,復得子日;以一紀言之,自午歲凡七歲復得子歲。天道運行,其數自爾。合之為一紀,分之為一歲、一月、一日,莫不皆然。故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,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。且卦有以爻為歲者,有以爻為月者,有以爻為日者,以復言七日來復者,明卦氣也。陸希聲謂聖人言七日來復為曆數之微明,是也。以消息言之,自立冬十月節至大雪十一月節,坤至復卦,凡歷七爻。以卦氣言之,自冬至十一月中氣卦起中孚,至復卦,凡歷七日。聖人觀天道之行,反復不過七日,故曰七日來復。彖曰: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王輔嗣曰:復不可遠也,夫天道如是,復道豈可遠乎?豈惟不可遠,亦不能遠矣。 諸儒七日來復義 1.七日來復,彖曰: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王輔嗣云:陽氣剝盡至來復時,凡七日,以天之行反復不過七日,復之不可遠也。孔穎達曰:陽氣始剝盡,謂陽氣始於剝盡之後,至於反復,凡經七日。案:《易稽覽圖》云:卦氣起中孚,故坎離震兌各主一方,其餘六十卦,卦有六爻,別主一日,凡主三百六十日,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,每日分為八十分,五日分為四百分日之一,又分為二十分,是四百二十分。六十卦分之,六七四十二,卦別各得七分,每卦得六日七分也。剝卦陽氣之盡在於九月之未,十月當純坤用事,坤卦有六日七分,坤卦之盡則復卦陽來,是從剝盡至陽氣來復,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,舉成數言之,故輔嗣言凡七日也。兩漢諸儒傳經皆用六日七分之說,故孔穎達述而明之,輔嗣論其大意而已。至於我國朝王昭素、王㳂、宋咸始著論,駁之、胡旦明其不然。今錄其語而彌縫其闕云。王昭素曰:注疏並違夫子之義,《序卦》云物不可以終盡,剝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以此知不剝盡也。況剝上九有一陽,取碩果之象,碩果則不剝盡矣。坤為十月卦,十月純陰用事,猶有陽氣在內,故薺麥先生。直至坤卦之末,尚有龍戰之象,龍亦陽也。假使運有剝喪之時,則商王受剝喪,元良賊虐諫輔乃億兆夷人離心離德,當此之時,豈無西伯之聖德、箕子之腎良乎?則知陽氣必無剝盡之理。況陰陽者,剛柔迭用,變化日新,生生所資,永無盡矣。 [㳂:【正字通】同沿。] 2.胡旦難昭素曰:夫積陽則萎,凝水則載,男老則弱,女壯則雄,故蘼草死於始夏,薺麥生於孟冬,數已盡而氣存。時已極而物反,天地之常理,陰陽之本性,陰之極有龍戰之災,故剝盡則復,窮上反下,皆正理也。言窮者,剝之盡也,言反者,復之初也,何知西伯、箕子非剝喪之人哉?昭素未之辯也。臣曰:陰剝陽盡而成坤,陰極陽反而成復,天之行也。以時言之,九月剝,十月坤,十一月復。以理言之,陽無剝盡之理,故坤之上六龍戰於野,為其嫌於无陽也。上六則十月也。《說卦》曰:乾,西北方之卦也,西北方亦十月也。序卦曰:物不可以終盡,剝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,非特此也。五月一陰生,其卦為姤,積而成坤,故坤下有伏乾;十一月一陽生,其卦為復,積而成乾,故乾下有伏坤。反復相明,以見生生无窮之意。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,天地陰陽不可以一言盡故也。王胡達序卦之義而未盡夫說卦、變卦之妙,是以其論如此,然各有所長,不可掩也。 3.王昭素曰:注云至來復時,凡七日。注用凡字,取七日之義,即約酌而已,然未見指歸也。疏引易緯六日七分,以十月純陰用事,有六日七分。坤卦之盡,則復卦陽來。疏文此說未甚雅,當其六日七分是六十四卦分配一歲之中時日之數,今復卦是乾坤二卦陰陽反復之義。疏若實用六日七分,以為坤卦之盡,復卦陽來,則十月之節終,則一陽便來也,不得到冬至之日矣。據其節終尚去冬至十五日,則知七日之義難用易緯之數矣。 今論七日者,不離乾坤二卦天地陰陽之理。乾坤者,造化之本,乾有六陽,坤有六陰,自建子而一陽生,至巳統屬於乾;自建午而一陰生,至亥統屬於坤。 4.胡旦難昭素曰:西漢京房以卦氣言事,皆有效驗,東漢郎顗明六日七分之學最為精妙,夫卦之爻則實數也,歲之日則虛數也。歲月不盡之數,積而為閏,則加算焉。六日七分,實數也,三百六十五日有餘焉,故算而為閏。昭素言從十月終至冬至,尚有十五日,未明歲月之積閏,術數之精妙也。惜乎!緯文喪失,京、郎已亡,學者難知,但憑臆說,後生穿鑿,罕得師資,是以紛然而致論也。臣曰:昭素知九月剝,十月坤,十一月復,而不知此言,其大綱耳。坎、離、震、兌,各主一方,六十卦分主一歲,卦有六爻,爻主一日,凡三百六十日餘五日四分日之一,又分於六十卦,每卦六日七分。氣之進退推盪而成,如九月剝也,有艮、有既濟、有噬嗑、有大過,凡五卦而後成。坤十月坤也,有未濟、有蹇、有頤、有中孚,凡五卦而後成復。說卦言:坎,北方之卦也;震,東方之卦也;離,南方之卦也;兌,正秋也。於三卦言方,則知坎、離、震、兌各主一方矣,於兌言正秋者,秋分也。兌言秋分,則震春分、坎冬至、離夏至為四正矣。復大象曰:先王以至日閉關。所謂至日者,冬至也。於復言冬至日,則姤為夏至,而十二月消息之卦可知矣。復彖曰:七日來復,則六十卦分主一歲,卦有六爻,爻主一日可知矣。繫辭曰:三百八十四爻當期之日,蓋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,四卦主十二節,十二中氣所餘五日則積分成閏也。大綱而言,則剝九月,坤十月,復十一月,故京房曰:剝復相去,三十日別而言之。復主冬至,冬至中氣起於中孚,自中孚之後七日而復,故曰七日來復。譬如辰為天樞而不動,之處猶在極星之下,聖人之言居其所者曰北辰,而占天者必曰極星之下,詳略異也。歷代先儒唯玄能得其旨,故玄一中、二羨、三從、四更、五晬、六廓、七減、八沉、九成。中者象中孚之卦,冬至之節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,律中黃鍾,夏后氏之十一月也。其入牛宿之五度為周,周者,象復卦冬至之後周復也。宋衷陸績曰:易七日來復是也。夫京房學於焦贛,其說則源於易矣。自揚子雲、馬融、鄭康成、宋衷、虞翻、陸績、范望並傳此學,而昭素非之奈何? 5.王洙曰:孔穎達雖據《稽覽圖》以釋王傳,而易緯消息之術,月有五卦,卦有大小,有諸侯、有大夫、有卿、有公、有辟,五卦分爻,迭主一日,周而復始,終月而既,不連主,七日則是剝盡至復,全隔一月,恐王傳之旨不在此義也。當以七為陽數,陰陽消復不過七日,天道之常也。凡消息據陽而言之,陽尊陰卑也。臣難王洙曰:輔嗣之意謂陽為陰剝,其氣始盡,至於陽氣來復之時,凡七日而已。何故如是?以天道之行,反復不過七日,復之不可遠也。蓋本於天矣。穎達以易消息之術考之,月有五卦,五卦分爻迭主一日,周而復始,終月而既,以成一歲,其六十卦之相去不過七日。陰陽消復,天道之常,則輔嗣所謂復之不可遠也。其言驗矣。孰謂王傳之旨不在此哉?宋咸曰:卦氣起中孚,如何?曰京房、郎顗、關子明輩假易之名,以行其壬遁卜祝、陰陽術數之學,聖人之,旨則無有焉。嗚呼!好怪之甚也!文王、周公、仲尼悉以陰陽、剛柔、進退、消長、得失、存亡之象為之教云爾,又何以是卦直是月,是爻直是月云云之為乎?夫卦氣何不起於他卦,而獨起於中孚乎?臣難咸曰:六壬推日月行度,參以時日,得易之坎離者也;遁甲九宮八門,得易之河圖者也。壬遁得易之一端,而不盡易之道,散而為陰陽術數之學易,亦何往而非陰陽哉?故曰:易以道陰陽,又曰:立天之道陰與陽,立地之道柔與剛,聖人推陰陽剛柔進退消長之理,為得失存亡之象,其道一。歸於仁義而未始不原於天地。咸信進退消長而不信消息之卦,是終日數十而不知二五也。又謂諸儒假壬遁言易學以籠天下,不知壬遁實出於易,言易者亦何假壬遁哉?咸謂易書所不及者,為聖人之旨无有焉,且如河圖洛書見於《繫辭》,而河圖四十五、洛書五十之數傳於異人,安得以為聖人之旨无有哉?中孚,十一月之卦也。以歲言之,陽始於冬至;以曆言之,日始於牽牛;以日言之,晝始於夜半;以人言之,慮始於心思。咸謂何不起於他卦,真不知者也。且不信直卦則陽生為復,陰生為姤,臨至於八月有凶,八月不知果何月也。夫善味者別淄澠之水,善聽者知要妙之音,善視者察秋毫之末,咸讀易疏惡易緯之學而並廢消息之卦,豈得為善觀書者乎?劉遵曰:天行躔次有十二,陰行其六,陽行其六。當於陰,六陽失位,至於七,則陽復本位,此周天十二次環轉反復,其數如此。施之於年、月、日、時並同,故一日之中七時而復,一月之中七日而復,一年之中七月而復,一紀之中七歲而復,今云七日者,取其中而言,則時、月、年從可知也。 6.胡旦難劉遵曰:一日之中從夜半至日中,一年之中從建子至建午,言其復也,亦以陰陽之數也。若一月之中七日,一紀之中七年,則未知陰陽之復如何也。若天之十二次環轉反復,周而无窮,則未聞從玄枵至星紀。何者為陰,何者為陽?以寅、卯、子、丑言之,則天之十二辰也,其以子為陽,丑為陽耶?左轉之也,與天戾矣。劉遵之論妄也。臣曰:遵論陰陽運行之數,得天道之行七日必復之理,但不本於乾坤二卦,消息之象以論之,是以其言近乎漫漶,要之亦有所長,未可斥之以為妄也。夫陽生於子,陰生於午,自午至子,七而必復。以一日言之,自午時至夜半而復得子時;自一年言之,自五月至十二月而復得子月;以一月言之,自午日凡七日而復得子日;以一紀言之,自午歲凡七歲而復得子歲。天道運行,其數如此,合之為一紀,分之為一歲、一月、一日,莫不皆然。故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,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。聖人所以存其七日來復於復卦者,明卦氣也。陸希聲謂聖人言七日來復為曆數之徵明,是也。王洙曰:凡陰息則陽消,自五月至十一月,其日之歷行天七舍,而陽氣乃復。故云七日來復。復初體震,震居少陽,其數七,復則君子道長,因慶之也。慶在乎始,其言速,故稱日,取乎日行一舍也。臣難王洙曰: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八舍,日行一度為一日,行一舍與月合朔為一月,洙取日行一舍,故稱日,蓋用褚氏、莊氏變月言日者,欲見陽長之速,大同而小異。要之日行七舍,自是七月,安有變月言日之理?且如詩言:一之日,二之日,止是省文,葢言十一月之日,十二月之日也。 *[《左傳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歲在星紀,而淫于玄枵。”杜預注:“歲,歲星也,星紀在醜,鬥牛之次,玄枵在子,虛危之次。] [枵:音囂。【說文】木根空也。又虛也。 玄枵,虚中也。] 7.王昭素曰:乾有六陽,坤有六陰,一陰自五月而生,屬坤,陰道始進,陽道漸消。九月雖有一陽在上,无奈眾陰之,之剝物也。至十月則六陰數極,十一月一陽復生,自剝至十一月,隔坤之六陰。六陰盛時,一陽自然息迹,陰數既六,過六而七,則位屬陽,以此知過坤六位,即六日之象,至於復,為七日之象矣。 胡旦難昭素曰:易緯以剝卦陽氣之盡在九月之末,十月純坤用事,隔坤一卦六日七分,陽氣來復。昭素以五月一陰生,至九月雖有一陽,無奈眾陰之剝物,至十月六陰數極,十一月一陽復生,此則謂昆為兄,竊褚莊之美為己力者也。臣曰:昭素雖掠褚莊之美,其論乾坤消息陰陽六位周而復始,得易之象。虞翻、陸績推六十卦以解太元八十一首,於中言象中孚,於周言象復是,於六日七分卦氣之學既篤信之矣。而翻注七日來復曰:消乾六爻為六日,剛來反初,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績注京房易傳曰:六陽涉六陰,反下七爻在初,故稱七日。日亦陽也。豈唯虞陸之學如此,論六十卦者京房也。而房作復傳曰:七日來復,六爻反復之稱,葢天地之間有是理則有是象,有是象則有是術,其致一也。故子夏曰:極六位而反於坤之復,其數七日,其物陽也。安定曰:凡歷七爻,以一爻為一日,故謂之七日。伊川曰:七變而為復,故云七日。蘇氏曰:坤與初九為七,皆言七日之象也。易之為術深遠矣,故鼎祚於此請俟來哲。若陸希聲、劉牧王洙、龍昌期以七為少陽之數,則无取焉。 8.一曰策數,二曰爻數,三曰卦數,四曰五行數,五曰十日數,六曰十二辰數,七曰五聲十二律數,八曰納甲數。 少陽七 二十八策;老陽九 三十六策 少陰八 三十二策;老陰六 二十四策 右策數者,四象分太極數也。震勿逐,七日得。仲翔曰:少陽七即此二十八策也。訟九二「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」。曰:乾為百,坤為戶,三爻故三百戶,乾一爻三十六策,三陽一百八策。 震彖曰:震驚百里。曰:陽爻三十六,陰爻二十四,震初九、九四,二陽二陰為百二十,舉其大數也。陸希聲疎矣。本文取自易學網。子曰: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。不威不懲,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 . |
*朔望:朔月(農曆初一)和望月(農曆十五)時,太陽、地球與月球正好處於一條直線上。太陽的引力和月球的潮汐力結合起來,產生了最高的漲潮和最低的落潮,這就是大潮。當月象出現上弦月(農曆初七、八)和下弦月(農曆二十二)時,太陽與月球之間形成直角。太陽的引力部分地抵消了月球的潮汐力,導致了小潮。大小潮加起來,形成了每月四個週期變化。每個週期之間相隔七天,形成七日節律。也就是一周七天的來歷。 |